股票要不要買回來呢?

這個問題也是創業家的必考題,只要是創業過的人應該都會遇到過這個狀況題。題目的由來主要是因為:

1)      創業團隊、合作夥伴、或員工吵翻了,離開公司,要求你把股票贖回。

2)      創業團隊、合作夥伴、或員工沒有吵翻,不過缺錢,希望賣一點股票變現,但是沒別人要買。

3)      創業團隊、合作夥伴、或員工沒有吵翻,不過因為不看好未來,希望賣一點股票變現,但是沒別人要買。

4)      股東要脅你,不買他的股票回來就把它賣給你的敵人。

5)      股東要脅你,不買他的股票回來就把它賣給黑道。

如果公司股票即使未上市價格也很好,一路攀升,像Facebook上市前,那也沒這個問題的,一定會有人接手。不過我沒有好運有這種經歷,一般人也不容易有,在股票下跌,公司前景不明,大勢不妙的狀況下,遇到的機會就高了。基本上這上述五種狀況我都碰到過,而且也有第六種、第七種、第八種更多的狀況,總之明明股票還不可以交易,對方就希望你把他的股票用原價買回去,也可能有更惡劣的人,要求你用更高的價錢買回去。不管什麼狀況,要用多少錢買,這個問題只有一個答案,就是No

這個答案對沒經歷過創業的人來說,似乎只是一個單純的答案。但對有經驗的創業家來說,肯定心中五味雜陳;

–          把股票買回來的人,用公司寶貴的資源,讓不想一起再拼的人提早下車,聽起來很不合理。好,用自己的錢買回總可以吧?就算你口袋夠深,可以買回這些股票,但想想買回這些股票,對公司目前經營一點好處都沒有,唯一好處是你的人情壓力會解除,值得嗎? 在公司不好的時候,誰都想出場,有沒有想過還支持你的人、還在拼的人、包含你自己,公平嗎? 如果你也兼任董事長,試問你對得起其他的股東嗎? 為什麼不把所有剩下來的錢發還給股東,公司結束經營比較公平。

–          沒把股票買回來的人,雖然對得起大多數的股東,但是人情壓力會一直存在,心中永遠有一點慚愧。對吵翻的朋友,不把他的股票買回,意思是歹戲拖棚,股東會(或是董事會)上,還是要面對這些人。如果股東真得把股票賣給黑道,你就等著信封裡收子彈,這是形容語,不可能會發生的,沒人笨到會留下證据,但是如果不配合,往後股東會就難開了,你出門走路也會有一點心虛虛的,開車常常看著後照鏡。

 

怎樣辦? 似乎買不買回都有利弊得失,不如就看情況,Case by Case處理吧? 不,不可以,這種事情只有0與1,一但開了頭,現在如果買回了一仟股,下一次五佰股你也一定會買回,接下來的你的好朋友要賣回你十萬股,買不買? 所以還是一個字,No。

 

也許你會想,一般創業公司不是會規定股票取得後數年內(兩年至五年內都有可能),股票不得交易,這個問題不是不存在了嗎?不過這個論述有幾個肓點;

1)      自己股東間交換股權算不算交易呢?

2)      為了錢人都可以變動物了,誰管這種無聊的規定,股條也可以交易啊。

3)      然後呢?五年後就沒事了嗎?

 

我在這裡很幸運,第一我們公司資金不足,不可能用公司的錢來買回這些股票;第二,我在要用我自己的錢去買回一個背叛者的股份前,和一個創業過的老手,也是我的創業導師(Mentor),請益後,決定不買;第三,這些人自己貪,要求數倍於他的原始買價贖回,我有疑慮。最後當然沒買,不過為此,導致數年內,這些人有放話要賣股票給我最不希望在公司看到的壞人也有,背後作事破壞公司也不曾少過。當然也有是真得缺錢而生活艱難的同事兼股東,讓我心中非常愧疚。不論如何,這些人名就像陰魂一樣,永遠不停的在眼前打轉,這感覺就像每個月被規定還要和當年吵架已經分手數年的女朋友或男朋友一起吃飯,就算對方不理你,你也要赴約,一起去討論如何解決共同擁有的財產問題,而且還無法解決,噩夢重複發生。

 

可是當時這個痛苦的決定,現在看來確是我在創業中,做過最對的決定之一。如果當年創業初期我用自己的錢買回了這些股票,讓自己免於這些人情壓力,不用面對討厭之人,自己也可以有較多公司控制權,不會像最後股東會通過併購案還過的驚心動魄。但是,如果我的子彈沒有留到最後才用,在公司不順缺現金,大多股東都看衰觀望不出手,躲得遠遠的的時侯,自己的資源又耗盡,公司絕對撐不到被併購的時候了。(當然,完成併購後所有人都會跳出來,因為要分錢了 : )

 

創業的成敗與否,是0和 1的遊戲,沒有0.2 或是 0.8的。不是成,就是敗。一直到最後一刻,上市、併購,或倒閉,才會分曉。所有的股東,董事,創業團隊成員,都是在同一條船上,沒有人可以提前下船,這點一定要在投資前說明清楚。配合著建立” 一個符合人性的制度”, 你的公司才能真正邁入成功。

 

最後再補充一點,如果股東自己互相要交易股票,或是真得有別人要接手,自己一定要有控制權。如果在創業初期股票就流入到不該有的人身上,就算只有一點點,那肯定會比老鼠屎還嚴重。最好的辨法就是明文規定任何股票異動都需要董事會通過,雖然麻煩一點,只要你還在董事會,就有控制權。另外幾乎所有公司都會把印出來的股票集中保管,所有股東只有電腦資料而沒有紙本股票,這也可以把私下交易控制住。很多新創公司的老板都處理過黑道股東的問題,這點我留到討論黑道問題再談。

1 thoughts on “股票要不要買回來呢?

  1. 引用通告: 合夥的陷阱二 – 一定要合夥嗎? | Startup 2.0 工程師創業手冊 - 高科技創業經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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