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公室戀情變調了,怎麼辨?

自由誰不愛

我回台創業前在矽谷美國公司做了很久的事,矽谷位在舊金山灣區,舊金山是美國自由派的大本營,我的同事裡,有俄國大叔,義大利帥哥,印度鍚克教頭上包著布的人,捲捲髮的猶太人,南美國家的辣姐辣妹,華人屁孩,各色各樣的人都有,愛情觀都不一樣,有超級開放,也有極端保守的。其中,大約十個裡有一個Gay,有些看得出來,男生花枝招展的程度不輸女生,有些看不出來,各國各色人種都有。一般的同事男女朋友交往,雖然不是很多,但絕對不會有人干涉。基本上,只要你不妨礙別人,沒人會管你的。所以我一直都認為,男男女女的私事,包含同性戀,是每個人的自由,誰管誰。我甚至還不經意地磋合了我的一個Stanford畢業的台灣女生部下,和我另一個中國大陸的天才少年班畢業的帥哥部下交往,雖然最後沒善了,不過,Again,這是他們自己的事,和工作無關。

我回到台灣工作後,第一次簽不可以有三等親以內的人在同一部門的人事規定,也不鼓勵辨公室戀情,代表夫妻很難在同一間公司工作,當下我有一點在落後國家工作的感覺,不過簽歸簽,同事私下交往然後結婚的也是有聽說,但是不多。只是我心想,公司沒事管別人私事幹什麼。

創業後,一開始我也保留著這種自由的傳統,公司完全不干涉任何人的戀愛自由,就算是同性戀我也覺得ok。有一次我真得面試一個工程師,我覺得還可以,打電話作reference時,他以前的主管跟我說他是Gay,我說ok啊,我不介意。結果他的前主管竟然說,你不care但其他人都care,別人會覺得不舒服,而且因為他會 ‘勾引’ 其他工程師,造成不小的麻煩。我並沒有追問是什麼樣的麻煩,不過當下的我並不以為然,還是給了offer,只是最後這個人並沒有加入我們公司。

變調後才知道問題大條

不過後來慢慢的,我開始了解到什麼是這個主管口裡的麻煩事,因為我們公司也碰到了。不過這次不是同性戀,而是一般的男女戀情,只不過是單行道,男生單戀女生,這個女生不是工程師,是設計部門的,老實說,長得很漂亮,有點像一個電視上的明星,也己經有一個要好男朋友了。可是,這個男生工程師,看到她後,好像遇見真命天女,一整個情不自禁,剛開始只是默默的親近她,找機會聊天,後來會在她桌上放一朵花,也會主動爭取和設計部門合作的專案。

其實當時剛開始我不並知情,是有一次我的秘書告訴我有這件事,老實說,我很忙,所以我並未留意,也沒有處理,直到她的主管再來告訴我這件事,我才開始注意這件事,不過當我開始要了解事情的時候,事情己經發展到公司的其它女性同仁一起同仇敵愾,一致扺制這個男工程師。其實這男生後來是有點過份了,女生明明拒絕,還是苦苦糾纏,有幾個女同事聯合起來要我處份這個男工程師,不過,當時我並未做任何處理,理由是第一,這是別人私事,我又不是他爸;第二,這個工程師在工作上表現優異,是程式高手,也有帶領一些小工程師做他們的導師。

處置不當,私事變成經營風險

我未做處理的結果,是女生們後來覺得我不公平,後來竟然發展成公司男生女生的戰爭,我也花了時間做協調,不過,協調不成功,最後的結局是除了當事人女生離職外,公司所有非主管的女生,包含我的秘書,都在三個月內陸續離職,佔公司人力約20%,工作受到影響。男生工程師雖然保住,但我相信這也是女生們最不爽我處理這件事的地方,我想,如果發生的是男追男,那我可能要損失更多的人力。總之,一個私事,因為我的處理不當,變成公司的一次經營風險。

當然如果不是如上述的單向戀例子,而是男女你情我願,在雙方快樂交往時,一切也許看起來更好,可能還因為心情快樂,工作效率會更好,但是現代男女負擔大,想法也多,感情若不能持久,一但吵架生變分手,辦公室氣氛會立刻變很怪,大部分的狀況則是兩員大將都會離職,或一員大將離職、另一員大將重傷,同時會傷到兩個人,而且一兩年內,根據我的經驗,重傷的最終也一定會走人的。

私事影響公事,你就要把它當成公事來處理

後來,我又碰到或聽到了更多的案例,有創辨人合夥人利用權職之便,強追女部下,搞到公司雞飛狗跳,最後還合夥破裂;有女經理人色誘男主管,兩個人後來在一起,形成小集團,公私不分,工作分配純由喜惡判定;有辨公室三角關係,造成公司氣氛緊張,或情緒波動造成工作表現不穩,也影響到其他員工情緒;我服務過的一家公司,一個毫無能力的三腳貓小主管,憑著卓越的審美觀和揣摩公司高層的心意,靠著hire一個一個的正妹員工,平步青雲,在最短的時間升到了高層,很爛吧,對不起,這是一間股票上市公司,好的員工都被逼走了,現在股價在淨值以下。

所以,以經營風險來看,辨公室戀情,雖然是員工的私事,但是變調或被刻意利用之後,輕則99%機率損失雙方當事人員工,重則影響公司營運,私事影響公事,甚至可能會影響到你努力流血流汗的創業成果,你就要把它當成公事處理。此時,什麼自由的矽谷創業之風,把這些丟到一邊去,畢竟創業不是辨Party,要成功很難的,這些無端的風險變數必須控制。

一,明文規定禁止辨公室戀情

很多台灣的公司,有明文規定不可以發展辨公室戀情,否則一方必須離開公司。有這條規定明令禁止,雖然不見得每個人都會遵守,不過至少可以有嚇阻作用,雖然不可能完全禁止,但是員工在公開戀情上,一定會三思,所以至少不會明目張膽的進行。還有,不管是創辨人還是經理人,自己一定要先遵守,創業家熱血沸騰,有時也會熱情如火,創業是要成功的,不是為了來把妹的。

不過,這種作法有可能違反勞基法,甚至有違憲可能,實際如果上法院公司可能會敗訴的。不過通常小公司可以用賭一賭的心理,員工一般不會試圖把事情搞大,你要禁止這個行為的目的也會達成。這個方法很土,很笨,可是很直接,對台灣大部分的員工都會是有效的。

然而,有一個可能違法的員工守則,畢竟不是常久之計,這件事情的真正解決方法,是由兩個以下的員工守則,共同來完成的。

二,強化職場性騷擾 (Sexual harassment) 教育及罰則

雙方你情我願,才可以稱為戀情(愛情還談不上的),單方面不管是男追女、女追男、同事間、主管追部下、下屬追主管,只要是在公司裡,非自願性的收到語言上或肢體上的男女性別騷擾,引起不悅感,不管有沒有動作,只要受害者不願意,或引發抗拒反應,都可廣義的稱為職埸性騷擾。不一定一定要有性暗示或是性動作才叫性騷擾,這點一定要注意。在美國公司裡,性騷擾和種族歧視,是兩個最大的No-No,公司都非常嚴格規定所有員工切實遵守,就算是矽谷自由派公司如Apple,Google,這種事情都是採零容忍原則。

所以翻開美國公司員工守則,絕對找不到禁止辨公室戀情這條,但嚴禁辨公室性騷擾,一定是重點項目之一。也因為這條,其實美國公司辨公室戀情很少的,主要還是一般同事間對男女之事都不太敢越雷池一步,深怕一方愛慕,但另一方卻視為性騷擾,而因此丟了工作,還可能吃上官司,名譽掃地。

不過,在東方社會,尤其是女生,常常被欺負了也不敢講,或是以為性騷擾是要有動作才算,才會類似像我之前舉的例子的情形,女生明明不要,男生還一直騷擾,如果當時我的公司有這一條規定,我又有宣導和執行,在問題一開始我就可以有所依據的處理,也許問題不至惡化到後來的結果。

三,增加公司商業道德(Business Ethics)的規範與罰則

一般公司裡講得商業道德主要指的員工除了要遵守員工守則外,在公司的行為也要符合一般的道德標準,例如不可用公司的資源,來做自己的事情,好像Sales接自己的私單;不要和非公司相關的朋友,洩露公司機密;不要在背後中傷自己的公司等等。其中,公歸公,私歸私,是商業道德的一個大項。

在變調的辨公室戀情裡,有很多是主管亂用他(她)的權力,來達到交男女朋友的目的;也有下屬為求利益,故意誘惑上司來達成目的;也有的是有男女朋友關係後,形成小圈圈,變成利益團體,掌握資源造成不公平。其實,不管男女戀情的部分,這些行為都是因為公私不分,公器私用,嚴重影響公司商業道德的行為,一定要處份。

但是,如何叫做違反公司Business Ethics的規定呢?當然最好是條列式的列表在員工守則裡,並明定罰則。不過凡事必有疏漏,好險Ethics這個字和’道德’一樣,是一個複雜的詞,社會一般認定的道德標準,你也可以從嚴拿到公司比照解釋,是一種彈性,可以用做不明狀況的處理依據,不過慎用之。

公司不是民主的

所以自由也不會完整。公司是股東的,你要對股東負責,對公司有風險的事,你必須處理,而且越早越好。包含,如果你的公司到現在連員工守則都沒有,請立刻寫一份,google一下,不難寫的,並請立刻公布執行。請無論如何要加上上面三條,或是你要自由派一點,後面兩條也行。但請千萬千萬不要輕忽了這個本來是小小的私事,但可以和原子彈一樣具毀滅性影響力的的事情。能成功處理這類公司較軟的事件,也是你管理能力向上提升的一項重要指標。

1 thoughts on “辨公室戀情變調了,怎麼辨?

  1. 個人認為台灣文化中,人際關係的成熟度發展還相當幼稚,喜歡放大小事,大驚小怪(如同上述案例,男同事追求女同事,關其他人屁事啊?!女同事要是覺得困擾,應該私下找主管處理解決吧,而不是搞得眾人皆知,大家表面看似幫忙打抱不平,其實根本就是吃飽太閒沒事幹,把別人的"家務事"當自己的事在管,缺乏個人隱私概念。)
    而真正的"大事"又不管,例如上述案例:職場性騷擾和種族歧視。
    真正的大事發生,大家敢團結起來同仇敵愾嗎?還是明哲保身,別掃到我就好的自掃門前雪心態呢?我抱持疑問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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